厦门大学附属音乐学校是一所九年义务教育音乐特色学校兼中等音乐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9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地理1人,历史1人,生物1人,化学1人,政治1人)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理论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2017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7年参加厦门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 4.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5.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条件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省外省属师范院校(一本)2017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优秀毕业生,年龄25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以下。 (二)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外省属师范院校(一本)2017届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以下。 (三)年龄40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以下,一级教师(中级)以上职称,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教师: 1.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杰出教师、拔尖人才。 2.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获得市级三等奖或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3.承担过高中毕业班本学科教学工作且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年段长)工作经验,取得较好的教育教学成果。 具有三年及以上的中学中层以上干部、校团委书记、教研组长工作经验,可视同班主任工作经历。 四、待遇 1.一经录用即办理正式入职手续,为正式在编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厦门市政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7月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 厦门市音乐学校五通校区校办 | 厦门市湖里区美仑路396号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92—5572786 传真:0592-5572785 |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 (3)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贴1张,另1张背书姓名上交)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班教学工作及班主任(年段长)工作经历须出具学校证明或教师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7届毕业生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原件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资格审核和考试办法等有关考务信息详见厦门大学附属音乐学校学校网站(http://www.xmyyxx.com)查询。 厦门大学附属音乐学校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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