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含职中)教师的需求,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7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日至1999年7月3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7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7年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湖南省凤凰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②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对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但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证书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认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体检资格复审、聘用资格终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内容:《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共二科,二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理论》20分、《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考生须在2017年7月14日到凤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业成绩也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1.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2.单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单笔试岗位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专业成绩也相同的,以试卷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九)聘用 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五、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人社局、县纪委全程指导、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方案由凤凰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凤凰县教体局人事股0743—3506094 附件1:2017年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2017年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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