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按照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贡井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音体美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聘用 (二)招考对象: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自贡市贡井区教育系统公开考核聘用音体美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的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贡井区教育系统年公开考核聘用音体美教师16名,具体考核聘用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自贡市贡井区2017年公开考核聘用音体美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报名为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 (三)报名地点:贡井区教育局人事股302办公室(地址:贡井区筱溪街贡雷路19号,贡井区长征学校内)。 (四)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人员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其他和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 6、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3)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缴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考核费。 (七)领取考核招聘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 考核的方式为模拟上课,由考聘主管机关组织专家对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价、打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若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聘用岗位之比达到3:1的,按照专家评委的评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3:1的,划定考核成绩7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超过5:1的先进行学科专业知识考核,再根据学科专业知识考核的成绩高低,按考聘比3:1的比例确定参加模拟上课的考生。 六、体检 考核后依据聘用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核成绩相同并列进入体检超过聘用岗位人数,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体检人员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考聘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考聘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聘用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考聘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聘用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考聘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公示 考聘主管机关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区考聘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考聘主管机关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贡市贡井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聘用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资格审查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聘用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主管部门。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3311862 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局 0813-3300026 监督电话: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局 0813-3301669 原标题:关于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音体美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1-2.docx 1、自贡市贡井区2017年公开考核聘用音体美教师岗位一览表 2、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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