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及《惠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及合同制教学人员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和合同制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编内教师:普通义务教育学校60人,特殊学校10人,幼儿园14人,高层次人才(单列)10人,共94人。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义务教育学校共300人。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编内教师和合同制教学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学历条件: 1.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需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毕业学历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2.报考初中岗位需具备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学历;(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3)属惠城区随军安置家属的应具有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3.报考小学岗位需具备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学历;(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且具有本科以上毕业学历;(3)属惠城区随军安置家属的应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下同)毕业学历。 4.报考幼儿园岗位需具备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毕业学历;(2)属惠城区随军安置家属的应具有专科以上毕业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属惠城区随军安置家属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 2.报名网址:www.hcedu.com.cn(惠城区教育局网站); 3.操作说明:登录惠城区教育局网站《惠城区2017年招聘编内教师及合同制教学人员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要求填写并打印《惠城区2017年招聘编内教师及合同制教学人员报名表》; 4.岗位填报说明: (1)编内教师岗位和合同制教学人员岗位分属两个不同批次,同一批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批次报考两个岗位及以上的无效; (2)编内教师岗位和合同制教学人员岗位可同时兼报(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可填报编内教师岗位,不可以填报合同制教学人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7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惠城区教育局6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城区2017年招聘编内教师及合同制教学人员报名表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惠城区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考不需提供报考证明,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即可);惠城区随军安置家属需提供区人社局安置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形式:编内教师及合同制教学人员笔试使用同一套试题,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请关注惠城区教育局网站相关招聘公告或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先进行编内教师面试,在编内教师招聘工作结束后再进行合同制教学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惠城区教育局网站相关招聘公告或通知; (3)面试形式:编内教师面试形式为说课,合同制教学人员面试形式为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1.编内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编内教师面试成绩×50%。 2.合同制教学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合同制教学人员面试成绩×50%。 (特别提示:编内教师面试成绩≠合同制教学人员面试成绩) (五)录取。分两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编内教师,第二批次录取合同制教学人员。 1.第一批次编内教师的录取。按照编内教师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学校编内教师招聘职数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名单请关注惠城区教育局网站相关招聘公告或通知; 2.第二批次合同制教学人员的录取。在编内教师招聘工作结束后,按照合同制教学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招聘职数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名单请关注惠城区教育局网站相关招聘公告或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凡被录取的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凡被录取的人员须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视为被正式录用。 (七)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聘用手续。被正式录用人员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聘用手续。 1.被正式录用的编内教师,接到录用通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到区人社局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逾期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2.被正式录用的合同制教学人员,接到录用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学校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2017年9月起至2020年8月止)。 四、待遇 (一)编内教师,按学校实际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应届毕业生的待遇按照见习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局统一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支付。 五、报考编内教师岗位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规定,报考编内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椐《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惠城区随军家属报考编内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特殊教育的,报考特殊学校的笔试成绩加5分; 如果考生符合上述两项以上加分条件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加分优待,不重复享受加分。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二)资格审查时,若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出示毕业证书,可提交毕业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17年8月15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时,若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不能出示教师资格证书,可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各学年完整的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但必须在2017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编内教师,非应届毕业生按初级职称聘用,应届毕业生则按见习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编内教师应在所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其中报考特殊学校的应服务不少于10年,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高层次人才及市内小学岗位实行统招统分,安排在市内小学任职。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被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惠城区教育局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惠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52-2677406 原标题:惠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及合同制教学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惠城区公开招聘编内教师岗位及人数总表.xls 2.2017年惠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岗位及人数总表.xls 惠城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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