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14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株洲市红旗北路,毗邻沪昆高速和长株高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下设“七部七院两中心”,开办汽车运用、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汽车制造与装配、机电一体化、数控、模具、会计、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涉及五个专业群的31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突破一万人。2015年8月成为湖南省首批八所卓越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事业编制专任教师14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高职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http://www.zzptc.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7月7日下午17:3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满12个月计算1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 网络报名人员直接将报名表等上述材料扫描件发我校公开招聘邮箱(hnqczyrsc@163.com),电子邮件标题内容要求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同时,须在考试前1天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资料不齐、多报岗位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方法 1. 开考比例 A类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B类岗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A类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B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 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教师职业道德和写作能力。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试讲:试讲以授课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素养、领悟教材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和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按照抽签号顺序给每位应聘者一定的备课时间,授课时间15分钟。 成绩合成及排序: (1)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B类岗位:综合成绩=试讲成绩。 笔试、试讲、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入围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者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校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2625951 0731-28438432 邮编:412001 传真:0731-28431879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731-22625965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湖南汽车工程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7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