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镇幼教工作的正常开展,打造一支优质精干的幼儿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幼儿教师,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积极向上,为人师表。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口齿清楚。 4、户籍所在地不限,男女不限。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7月15日 报名地点:薛埠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如实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 三、招考方式及程序: 所有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专业技能(包括弹唱、舞蹈、绘画)和说课。 1、专业技能: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说课: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专业技能和说课的分值均为100分,计算分值时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录用。 四、录用管理和待遇: 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考察期为一个学期,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确定前6名参加体检; 2、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镇文体站、镇幼儿园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政审。 若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先体检,合格后再政审。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266157613815006866 监督电话:8266622282661370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7年薛埠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2017年招聘教师简章、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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