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国家汉办的领导下和北京市教委的支持下,我校积极参加了在国外建立孔子学院的工作。目前学校在七个国家建立了孔子学院。它们分别是:墨西哥奇瓦瓦自治大学孔子学院、英国兰开夏中央大学孔子学院、摩洛哥穆罕默德五世大学孔子学院、法国奥弗涅地区克莱蒙费朗市孔子学院,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孔子学院、巴拿马共和国巴拿马大学孔子学院以及波兰华沙大学孔子学院(筹建中)。为满足孔子学院可持续发展需求、更有效地开展孔子学院各项工作,我校现面向全国招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赴墨西哥奇瓦瓦自治大学孔子学院。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同仁积极报名。 一、应聘条件: 1、年龄35-55周岁,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 3、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拓展和行政工作能力,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一年,熟悉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4、具有海外学习、工作或国际交流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沟通及跨文化交际能力; 5、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 6、了解驻在国国情文化,熟练掌握英语或驻在国语言。 二、待遇及期限: 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提供相关待遇。根据中方院长国内职称及赴任地区的差别等,中方院长的待遇主要包括:1、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配偶补贴、年终奖金(上述累计约每月3300美元(副教授)/每月约3600美元(教授));2、一次性安置费和出国补贴(约3000美元);3、房租、医疗费和国际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将同时享受下列待遇:1、保留校内基本工资;2、中方院长国外工作津贴。 国内的校外人员应聘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受聘后,其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受聘人员应与我校签订聘任协议,且保证在受聘期间全职到岗工作。受聘人员任期内除享受国家汉办的中方院长待遇外,我校将为其提供每年6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中方院长任期2至4年,2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意见决定是否留任。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三、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总部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开展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协调外方保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参加孔子学院大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选拔。 1、申请人如实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附件1)。 2、申请人如实填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外派孔子学院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学校相关领导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描件成PDF文档。 3、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需求如下: 孔院名称 | 赴任时间 | 墨西哥奇瓦瓦自治大学孔子学院 | 2018.9 |
4、申请人单位出具的政审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单位签字盖章)。 五、录取和派出 1、我校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初步确定候选人,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对中方候选人再次进行考试选拔。通过选拔后,候选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派出资格。 3、派出时间:参见岗位需求表,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及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要求确定。 附件1: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 附件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外派孔子学院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校内人员填写) 附件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外派孔子学院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校外人员填写) 附件4:墨西哥奇瓦瓦自治大学孔院介绍材料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孔子学院管理处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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