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高埗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高埗户籍,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税、金融等经济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优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高埗镇人民政府主楼5楼高埗财政分局办公室(东莞市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三)报名须提供资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大一寸彩照2张,已婚者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填写《2017年高埗财政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考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分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暂定7月11日—13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比例的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录取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等阶段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 2、应聘者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择优录用,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3、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一类聘员,年薪约6万元,试用期3个月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4、本启示由高埗财政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88739766,13802388632 黎先生,电话:88873671,13580811141 附件:报考登记表.doc 东莞市财政局高埗分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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