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拟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以下简称书记员)4名。主要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书记员具体条件 1、年龄:22至30周岁。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3、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能速写速记,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录入。 5、法律专业或者汉语言文学、新闻报道专业的,有较好写作能力、在学校(工作)期间有自主撰写作品被报刊登载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者分别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最高学历证明、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昭化区法院政治处(昭化区元坝镇欧家河益昌大道)。 4、资格审查:法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速写及快速录入,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考试科目为听写记录、计算机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听写考试40%、计算机操作60%的比例进行折合,即考试成绩=听写考试×40%+计算机操作成绩×60%。 考试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9:30。 考试地点:昭化区法院。 (四)面试 1、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5: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测试主要测试自我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推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人际协调、应变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昭化区法院(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体检名额: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加权计总分后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办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地点:昭化区人民医院。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对政审符合条件人员集中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与我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新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每月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出差补助执行本院同岗位人员标准。 (二)其它待遇: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晓宇 电话:18283915009 监督举报电话:0839-8722221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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