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岗位 本次采取定向的方式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133名(中学教师44名,小学教师42名,幼儿教师47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取得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不需教师资格证,需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和普通话合格证。 (二)资格条件 1.普通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前、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曾安置的毕业生,年龄不限。 2.杭锦旗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曾安置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国家“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1)国家“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2)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1)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的应往届毕业生; (2)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曾安置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4)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要求专业对口。 6.报考体育岗位的人员需持有足球专业方向的相关证件。 7.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和国家6所部属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招聘名额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4.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杭锦之窗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杭锦旗教育局 3.联系电话:0477-6622159 4.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籍档案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杭锦旗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杭锦旗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幼儿园教师以《幼儿园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为基本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汉文试卷,汉授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授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符合条件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杭锦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现场备课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决定,备课内容从教材中随机抽选,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音体美教师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占60分,技能测试占40分)。 2.幼儿教师面试分为组织教育活动和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顺序抽签决定,备课内容从教材中随机抽选,备课时间为60分钟,组织教育活动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满分为50分;技能测试分为绘画、弹唱或舞蹈两部分,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满分为5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五)公布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本次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由旗人社、教育等部门具体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通过“杭锦之窗”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不休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旗纪委监察局:0477-662204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2286。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本次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聘的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按试聘期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由行政主管部门与应聘人员正式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聘用合同,被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全旗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除聘用关系。 3.所聘用教师,须在我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5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准调离我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考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杭锦之窗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方案由杭锦旗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杭锦旗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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