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长市教师流动与录用管理办法》(天办[2009]57号)、《关于印发〈天长市2017年教师交流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体[2017]152号)精神及城区部分学校编制配置和使用情况及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制定选调简章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城区学校计划选调教师33名,具体学科岗位及计划数见《天长市2017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计划安排表》(附件一)。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本市城区各中、小学、市工业学校及天长街道所属各学校以外的本市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选调条件: (1)报考者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以下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相应科目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须具有相应科目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科专业不限。报考初中教师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对应科目和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报考其他岗位须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高中、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小学教师报考小学岗位。 (3)报考中学教师限197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限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农村学校任教满6年;有“三区”支教经历人员不受农村任职年限限制;县域外调入人员还必须有在调入天长县域后服务不少于3年的经历。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教师选调。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简称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 本次选调教师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折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0%,能力测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折合分。 (一)信息发布 选调简章和选调计划等信息于6月30日同时在天长教育体育局网站、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长市机构编制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6日—7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7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在市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办法: (1)在天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填写打印《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并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意报考;填写好《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分科登记表》(附件三)Excel电子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提供表格和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⑤打印的《报名表》纸质表1份,报《分科登记表》Excel电子表。 (3)报考者按选调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层次(初中或小学)的一个专业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选调岗位计划数,因取消指标受影响的报考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允许其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为1:1的,成绩需达60分(百分制),才可进入能力测试。 (4)报名结束后将各岗位报名情况公布在天长教育体育局网站。 (5)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45元,进入能力测试程序的报考者在测试前缴纳能力测试费80元。 (6)2017年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选调资格,在今后3年内不准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初中考本科层次知识,小学考专科层次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卷面分为100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7月15日上午8:00—9: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文化课成绩公布与公示 1.文化课考试成绩于考后5个工作日内可在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上查询。 2.如对本人文化课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7月19日到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申请查分,申请查分时间1天(截止到2017年7月19日17:30)。成绩如有变动,将在天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3.按各学科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遇末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并在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能力测试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方可参加能力测试,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后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某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仅有1人的,能力测试成绩需达60分(百分制),方可被选调。 能力测试由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组织实施,以说课的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进行百分制评分。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确定初选人员 能力测试分按40%折合后,与笔试60%折合分相加,累计每个岗位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总得分,按成绩高低排序,总分相同的依次按说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教龄长短、职称级别、职龄长短顺序确定初选人员。 对拟定初选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复审不合格或在能力测试结束后的3天内放弃的,在本岗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3.初选人员经市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在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7770000(市纪委)、7331651(市教育体育局)、7770428(市人社局)。 公示期内有放弃入选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并公示(只递补1次,公示期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被选调人员。 公示期结束,按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高低顺序适时选择学校(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调动 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教师编制调整、调动等相关手续。再无故放弃选调资格者,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选调考试。对于调出学校紧缺学科的被选调教师,可暂不调离,其被选调资格保留。待该学科招聘到的新教师到任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被选调资格。调动后的教师职称一律兑现为初级,岗位为十二级,后由调入学校按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确定聘用职称岗位。 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一:天长市2017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二: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三: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分科登记表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附件:一、天长市2017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34.0KB] 附件:二、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20.5KB] 附件:三、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分科登记表.xls[19.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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