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2号)精神,市直中小学校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2017年莆田市直中小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职位及人数(第二轮)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17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时间 1、招聘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报名时间:7月11日-17日,应聘对象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具体岗位条件见《2017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四、加分事宜 若符合笔试加分的对象,请按规定时间向我局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1、办理时间:7月18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办理地点: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号楼四层439室) 五、资格审核 1、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号楼四层439室。 3、携带材料: (1)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面试证1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电脑打印,粘贴与笔试网上报名同底片的1寸近期免冠相片)。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核所提供的复印件须面试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裁定。 4、资格审核须面试考生本人参加确认,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核通过者,发给验证有效面试证。 5、因职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而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核确认为7月21日上午8:30-11:00,地点: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市政府办公楼1号楼四层439室)。递补人员携带上述相关材料确认。 递补中经资格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已确认面试,但面试当天放弃参加面试的,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7月30日上午 地点:莆田市实验小学 注意事项: 1、整个面试过程采取封闭式管理,并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和考后视频回放。考生要服从考点安排,有序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男女考生统一着黑色或深蓝色长裤、半袖白色衬衣,不扎领带,面试时不得佩戴手表、发饰、手饰及其它标识物。未按着装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场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在8∶00前准时到候考室报到,超过8:15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除考试用笔外,教材等考试用品由考点提供,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围参加面试,禁止携带其他材料和电子、通讯设备入考场。 七、其它事项 面试办法、体检、考核等工作要求详见《2017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7年莆田市市直中小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均在莆田教育网公告栏(http://www.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4-2684682 原标题:2017年莆田市市直中小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通告 点击下载>>> 莆田市市直中小学补充招聘职位及人数(第二轮)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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