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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省丽水云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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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5: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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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结合云和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51名(其福建山香办事业编制44名,民办事业报备员额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云和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简称《需求计划表》),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通知公告”栏或“公示公告”栏查询:

云和教育网:http://www.zjyhedu.org/SiteManager/yhjyj/index.aspx;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在编在岗教师可放宽到1977年1月1日以后),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具备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专业、户籍、教师资格等条件(户籍关系以2016年12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同时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者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可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录用人员不宜报考。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自行到云和教育网通知通告栏中的公告附件下载相关表格,填好网上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385165643@QQ.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7月15~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地点: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浙江省云和县城北路2号)。

3.资格审查办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县在职教师报考还须提供任教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3)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5)本次教师招聘免交考试费用。

5.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其中初中社会、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英语、中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否则,视作放弃再次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17日下午,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内容》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内容》2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8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水平)。

笔试用时为120分钟,其中语文学科的笔试用时为150分钟。

4.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技能测试

1.入围技能测试人员确定:报考职高电子商务、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学前教育、民办学前教育1、民办学前教育2岗位的人员需参加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如果比例不足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具体安排见技能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项目安排如下(见附件)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报考职高电子商务、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学前教育、民办学前教育1、民办学前教育2等岗位的,根据已经完成测试项目成绩之和(按笔试20%,技能50%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报考中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根据已经完成测试项目成绩之和(按笔试20%,技能50%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报考初中社会、中小学科学等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报考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英语等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如果岗位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于2017年7月19日晚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17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根据指定的内容在无学生参与的情况下进行模拟上课(其中备课时间5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注意事项:(1)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2)应聘者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试场;(3)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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