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能较好地适应岗位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沟通交流能力; 4、年龄要求: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其中具有统计、财务、会计、环保、规划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6、岗位要求:能够熟练操作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 7、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36人,其中,政务服务中心26人,企业服务中心10人。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营口人事人才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官网、“营口自贸区”官方微信平台、辽宁日报、营口日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四楼409房间(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05号,三路终点站院内)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信用证明(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证明)及职位要求的相关从业经验证件原件和自备1份复印件,5张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并提交《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官网http://www.ykftz.gov.cn/或“营口自贸区”官方微信平台)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缩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招聘人员所填写《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信息要准确无误,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公开招聘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一张卷,满分100分)。 (五)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岗位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3、面试前,对本人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等额递补。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则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加分项 具有统计、财务、会计、环保、规划从业经验的,满一年加一分,最高加五分,计入总成绩。以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获得时间为准计算从业年限。 (八)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九)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重点考核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由于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以及本人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批准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加分项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月薪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内综合工资3500元/月。 2、合同期间,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统一办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的部分从综合工资中扣除。 3、正式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处理,出现问题与本聘用单位无关。 4、聘期内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 5、聘期内工作人员不能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或出现重大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关系。 四、其他要求 1、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同时,要及时关注“营口自贸区”官方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聘请营口市高新区纪工委对公开招聘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通监督电话,并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417-3660044 监督电话:0417-3333007 笔试、面试成绩查询、拟聘任人选名单及招聘详情请登陆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官网(http://www.ykftz.gov.cn/)和“营口自贸区”官方微信平台。 附件:《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说明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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