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新蒲新区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或研究生充实到相关学校。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新蒲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专业学历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遵义市第四十中学高中教师3名(任教地点:新蒲新区北师大附中),分别为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心理健康教师1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报考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
三、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毕业的应届免费师范生;或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对象具有报考的招聘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
3.所有学科报考人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或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和其它事业单位招聘中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3、截止2017年7月13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7年7月1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6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以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人事科(新区开投大厦614)
联系电话:0851-28687931
具体要求现场报名通知考生。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证件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考。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除填写报名表外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电话通知,考生报名以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对象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本次公开招聘由于针对的是应届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每个职位(学科)面试专家7人,由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应届毕业生重点了解其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和有无违法违纪现象),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6、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以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1-28687931(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
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