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平远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17:30接受网上报名。 ①需提供的资料: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②相关要求:应聘者将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到平远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信箱gdpyrsg@163.com。图片要求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发送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姓名+岗位代码。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要求 1、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7月27日共二天。平远县教育局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人员将于7月28日之前由平远县教育局以短信、电话形式通知。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8:30至11:30。 资格复审地点:平远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80号) 应聘者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彩色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面试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凡是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7月31日下午14:30至17:30; 考试地点:广东省平远县教育局 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平远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不按要求准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进入递补或调剂聘用程序。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需在工作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九、咨询 关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由平远县教育局受理。 电话:0753-8893474 附件1:《平远县2017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平远县2017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远县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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