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3〕156号)、《关于下达2001年锦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通知》(锦计发〔2001〕209号)和《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黑山县户籍锦州师专2000、2001、2002级定向招生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性质 招聘单位:全县各乡镇小学(幼儿园)。 招聘单位性质:财政全部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 原黑山县户籍锦州师专2000、2001、2002级五年制定向招生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黑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按照招聘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 1. 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档案存档证明; (5)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黑山县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表》; (6)由本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黑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5780803 2.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由县人社、教育部门根据报考的基本条件和范围,依据县信访、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名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体检 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工作由县人社、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政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 1. 笔试内容为小学(幼儿园)教师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社、教育部门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六)面试 1.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今后统一纳入到社会招聘范围,不再单独研究解决: (1)不参加本次报名的; (2)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3)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 (4)放弃考试、体检、政审的。 (七)公示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县教育部门签订承诺书后,安置到定向生入学时的户籍所在地小学、幼儿园,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县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负责安排工作岗位,并负责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不参加业务培训的、培训不合格的、不服从安置计划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开始计发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照现人事管理政策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前的工资、保险、职称等问题不补办、不补发。不同意上述条件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自行补交养老保险后(包括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可从毕业之日起连续计算工龄。聘用上岗后与其他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原标题:关于招聘黑山县户籍锦州师专2000、2001、2002级五年制定向招生入学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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