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中心(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政府全额拨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县教体文广局主管,负责全县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信息化建设、管理指导青少年学生课(校)外实践活动的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上报县委编委同意,决定考调县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中心工作人员3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考调兴文县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3名,其中信息技术教研员1名、中学语文教研员1名、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 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相应招考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师德高尚、热爱教育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好、师德考评合格、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教师资格的县内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有所报考岗位专科及以上本专业全日制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时间计算截至报名当日;有在公办学校6年及以上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本专业全日制学习经历”要求: 信息技术教研员:限计算机类、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教育、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现代教育技术、网络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 中学语文教研员:限汉语言文学、汉语言、语文教育(学科类)专业。 中学物理教研员:限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教育(学科类)专业。 (三)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在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成就,在县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至少两项条件(信息技术教研员应至少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1.在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如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等)中获县一等奖或市级以上奖次;或执教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指导相关学科教师在县级以上赛课中获奖;或指导学生活动荣获县一等奖或市级以上奖次。 2.课题成果(含教育科研论文)在市级交流或荣获县一等奖或市级以上奖次。 3.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相关专业文章1篇及以上;或参与教师用书(含教案)编写一万字以上。 4.曾获评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荣誉表彰。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策划能力和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应用能力。 (五)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网络信息技术。 (六)各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文县教体文广局人事师训股 3.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交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书面证明(应包含报考人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现工作岗位及主要任教学科、是否在编在岗、在校表现等内容,校长明确签批是否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近6年(2011-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到其他学校交流锻炼的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应由所工作学校出具补充证明。 4.报名缴费。报名时缴笔试考务费100元,参加面试时缴面试考务费80元、微机操作考务费80元。 5.领准考证:2017年7月18日16:00—18:00在县教体文广局人事师训股领取。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1.中学语文、物理教研员岗位 由笔试、面试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范围包括教育及相关政策法规及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计算机应用与维护基础理论等。 笔试试卷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参加面试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入围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参加。个人笔试得分低于该科笔试平均分一半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分说课、答辩两个环节,单项满分均为100分。 说课:准备60分钟,现场说课15分钟。 答辩:面试者针对题干进行6分钟陈述,另用4分钟时间接受评委询问和答辩。 (3)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计算机应用及维护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得分×50%+说课得分×20%+学术答辩得分×25%+信息技术应用测试得分×5%
2.信息技术教研员: 笔试成绩占50%,操作应用能力测试占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范围包括教育及相关政策法规及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 笔试试卷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参加操作应用能力测试,入围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同参加面试。个人笔试得分低于该科平均分一半的不得进入面试。 2. 操作应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操作、维护能力。 总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应用能力成绩×50%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2017年7月19日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和微机操作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1日8:00—18:00。 面试地点:见兴文教育信息网(www.xwjyxx.com)通知。 五、考察 根据单岗位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人数与聘用岗位名额2:1比例分别确定考察人选(属县外报考的人员需先参加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由县教体文广局组织考察,结合基层工作经历、业绩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测评中“基本满意”及以下等级得票率超过30%的取消拟流动资格。 六、聘任 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流动人员后,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县外报考人员获取拟聘资格的,应确保在拟聘名单公示结束后60天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七、聘用管理 拟流动人员试用期一年,根据有关规定,试聘用人员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新单位只保留任职资格,暂按低一级职务层次确定岗位工资,一年试用期满后继续聘用的,可再行竞聘相应职务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县人社、教育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工作流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属县外的,由县教体文广局安排到县内农村学校工作)。 八、工作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工作进程临时通知;相关事项由考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兴文教育信息网(www.xwjyxx.com)、“兴文微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 监督电话:8825713 8826587 8833270 原标题:兴文县公开考调县师培中心教研员公告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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