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14名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本次选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学科 拟选聘小学教师14名,学科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及业务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方法,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效果好。 (二)学历、职称以及年龄要求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选聘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取得小学高级、中学一级(职称改革后称为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持有普通高等教育(非成人教育、自考、函授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选聘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初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中小学二级):①省(或市、县)名师工作室成员。②在赛课中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等级奖(或地市级二等及以上、县级一等奖)。 (三)身份要求 必须是在编的正式教师。 (四)省特级教师、地市级特级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进入考核。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止(节假日不接待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本人可直接到郫都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或通过邮政快递寄送材料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郫都区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黄敏,电话:028-87958571邮编61173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 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自荐书,自荐书必须详实,综合如实反映本人教学教育实际水平。自荐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若未取得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文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本人近五年各类荣誉证书和论文论著等复印件(提供荣誉证书等要求见附件),近五年教学情况简介(800字)和教学成绩印证材料,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自荐书中)。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根据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自荐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进入业务考核人员由区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3、现场验证 经确认为进入业务考核的人员,按照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郫都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若未取得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文件原件或加盖有县级教育部门鲜章的职称文件复印件),在自荐书中提供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论文、论著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验证确认后进入业务考核。 4、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模拟讲课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优秀等级由考评组集体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郫都区教育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聘用及待遇 1、选聘的教师占用事业编制,纳入区财政供给。 2、与郫都区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由区教师管理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3、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选聘的教师,不解决配偶问题。 5、选聘的教师,在郫都区教育系统服务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和郫都区教育局纪委将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验证和业务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郫都区教育局所有。 八、联系方式 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58571 原标题:成都市郫都区2017年选聘外地在职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提供获奖材料要求.doc 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郫都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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