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本院有2个职位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各1名,分别为专职负责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作职位和诉讼服务中心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工作职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及近亲属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报考专职负责新媒体工作的职位需具有新闻、法律或者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腾讯微信、新浪微博、门户网站等媒体的文案创作、编辑及运营,熟练应用办公软件(软件开发);有编辑经验者、文字功底较好者、爱好摄影者优先。 3、报考诉讼服务中心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职位需具有计算机软件专业或网页制作、动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应用办公软件,能够胜任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处理、管理、更新和网页制作等工作;有网络平台管理经验者优先。 4、在漳州市区有住所的。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不良嗜好。 7、最低工作年限三年。 二、待遇 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我院相应规定确定,并按规定办理社保、医保和缴交住房公积金。 三、考试 面试、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前来报考。报名地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22日止;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2175320(请在上班时间拨打)。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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