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临时工3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1.职位名称:防城港市公安局临时工(协助开展视频侦查工作); 2.招聘人数:3名,男性; 3.专业要求:专业不限,中共党员、转业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计算机特长者优先考虑。 4.学历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5、岗位要求:年龄20-30岁,防城、港口本地人,熟悉防城、港口区城市主干道分布,熟悉电脑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应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网上报名: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个人简历、相片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szzd31111@126.com。 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大楼9楼923办公室。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防城港市公安局大楼9楼92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6126325。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用人单位通知面试)——试用——正式聘用。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待遇15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基本工资1800元(含五险),完成工作量后奖励工资另行规定。 未尽事项请咨询防城港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770-6126325。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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