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东新区部分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需递补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根据《玉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工委管委同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2名; 2.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编外工作人员2名; 3.玉东新区总工会编外工作人员1名; 4.玉东新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6名; 5.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 6.玉东新区征地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20名。 具体专业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 5.年满18周岁(1999年7月31日前出生)至40周岁(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玉林国防教育基地),邮编:537000 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玉东新区各机关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两张。《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由资格初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才接收报名材料。 (二)遴选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的领导对报考人员进行遴选,根据招聘岗位条件,从报考人员的专业、从业经历和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考虑,按岗位1:3的比例遴选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发放面试通知单。 如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三)面试 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形成面试考官组,负责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个人仪容仪表、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内容进行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3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结束当天在玉东新区管委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政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和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工委审核同意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和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玉东新区相关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3年,3年后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不到岗或脱岗(含连续请假等)超过一个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1.按玉东新区聘用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5-2629291。 附件: 1.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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