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区建设的需要,经虞山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122名。 二、报名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在虞山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城乡居民(含虞山尚湖度假区、服装城管理的村或社区居民);政治素质好,责任性强,热爱社区工作;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理或其他不当行为被辞退等情况;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 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类别 | 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工作年限 | 年龄 | 备注 | A1 | 11 | 男 |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 1年 | 30岁以下 | 1987.1.1以后出生 | A2 | 21 | 5年 | 31-35岁 | 1986.12.31—1982.1.1 | A3 | 12 | 10年 | 36-40岁 | 1981.12.31—1977.1.1 | B1 | 10 | 女 | 1年 | 30岁以下 | 1987.1.1以后出生 | B2 | 48 | 5年 | 31-35岁 | 1986.12.31—1982.1.1 | B3 | 20 | 8年 | 36-40岁 | 1981.12.31—1977.1.1 |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19日,共3天;上午8:30—下午16:00。 2.地点:常熟市虞山镇社区服务中心(枫林路150号)。 联系电话:52871919(社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52895635(虞山镇组织人事办)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虞山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不提供表格),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张、工作证明、退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专业除外),到现场进行审核。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该岗位招聘数相应减少,减少的岗位数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到其他岗位。 说明:凡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缴满12个月算一年)。自由职业者自主缴纳社会保险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审核后确认报考资格。 五、考试和考察: 1.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对未取得计算机技术等级证书(35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除外)的报名人员进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占40%):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不定范围。及格分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如及格分以上人数较多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进入面试。凡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加,入党时间须在简章公布之前)。 3.面试(占60%):面试形式为结构化,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的基本技巧等。面试成绩在及格分以上的,按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主要对应聘者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应聘者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说明: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取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应聘者进入体检及考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及考察,全部合格者,可增加录用名额。 六、试用聘用: 通过体检及考察的应聘人员,须经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由虞山镇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三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缺额的,在面试及格分以上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 2.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内应征入伍的; 5.试用期内违反相关纪律、工作不称职被终止试用或自动离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聘用待遇:执行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标准,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 公开招聘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凡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取消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309400 九、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申报,无论在招聘的哪个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聘用者须服从分配,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等,由本人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度虞山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虞山镇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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