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县直有关学校: 根据今年秋季城关部分学校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教师进城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选调,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反计划生育,无擅自离岗,无受党纪、政纪处分,无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近二或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年限、学历、专业要求:第一学历本科毕业2015年9月前参加工作或第一学历专科毕业2014年9月前参加工作以及第一学历普师毕业2012年9月前参加工作、取得教师资格、专业对口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目前鉴于学校工作安排,从事的学科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不一致,需申报现在从事的学科岗位,必须有该学科相应的培训证书或今年从事申报学科且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教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同时进城后必须按申报的学科岗位服务两年<含两年>)。 3.已签订《福建省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协议书》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三、进城名额 | | | | | | | 小学 | 13 | 13 | 5 | 1 | 2 | 34 | 中学(一中) | | | 1 | | | 1 | | | | | 专技12级 | | |
四、具体办法 1.报考: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周宁县中小学教师申请进城选调呈报表》(可以直接从网络下载)。 2.审核:所在学校成立审核领导小组,对申请进城选调教师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进行公示,签署意见后于7月17日至7月21日18︰00前(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五、考试、考核等有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安排 1.7月28日15:00在狮城中学办公楼梯形会议室集中开会、熟悉考场、领取准考证,7月29日上午9:00-10:40笔试。考试成绩在周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ning.gov.cn/)部门乡镇网站群---周宁教育局公布。 2.原则上各科报考人数应多于进城聘用名额。 (二)考试考核内容及有关事项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约占70%,心理学约占30%),委托省考试中心命题和阅卷。考试采取标准化考试即答题卡答卷,计算机阅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入围者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2.考核 ⑴教龄分:10年2分,11年以上每年加1.5分,29分封顶,10年以下不加分。 ⑵教师(在岗在册有教龄津贴)配偶(领取结婚证时间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教师子女、副校长、工会主席加8分,现任正职处室主任(以教育局任命文为准)和完小校长(以实际任职时间为准)且任职一年以上的加6分,连续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加4分(只取最高分一项)。 ⑶考勤: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出满勤,完成岗位任务的给30分;请病事假,3天内扣4分;累计7天内扣10分;8-14天的扣16分;15-29天的扣20分;请假累计30天以上不得分。 ⑷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一次加3分。 ⑸获奖分:表彰获奖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获多项奖的取同类获奖的最高项。 A、获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县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 B、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工会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质课(县级二等奖、省市级三等奖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县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中小学教师技能大赛(县级一等奖4分,市级二等奖及以上6分,省级三等奖及以上8分,国家级10分)。 六、聘用办法 1.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70%,考核成绩(含教龄,教师配偶、子女,副校长,工会主席,班主任的加分,考勤、年度考核、获奖的加分)占30%,两项分数相加,作为最终成绩。 2.聘用顺序为: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核聘用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3.城内小学学科缺额时,由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校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师进修院校组织的优质课(不含录像课)评选,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予以破格选调。 七、其他 1.参加进城选调的教师要认真考虑专业职称聘任问题,新聘岗位职称最高按专技12级聘用,不得以职称理由不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取消进城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所空缺名额不递补。 2.被聘用的教师按聘用合同管理,实行人员聘任制度。 3.在教师进城选调中如发现学校或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取消其进城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并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校长责任,所空缺名额不递补。 4.进城选调教师若遇所在单位编制的限制,暂不办理手续。待到有编制空缺时,再办理调动手续。 八、报名随带材料 1.《周宁县中小学教师申请进城选调呈报表》; 2.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 3.前后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子女证明;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配偶提供); 6.县级及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承诺书》。 九、本文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周宁县中小学教师申请进城选调呈报表 2.周宁县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考核积分表 3.承诺书 周宁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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