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课程改革和基础教育的迅速发展,全面提升教研机构“研究、指导、服务”的质量和层次,根据《蓬莱市教研员公开遴选聘用办法(试行)》(蓬教发〔2016〕22 号),决定面向全市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公开选聘部分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岗位 (一)小学段 1.选聘岗位:小学品德教研员1名。 2.选聘范围:全市小学品德或语文学科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初中段 1. 选聘岗位:政治学科教研员1名。 2. 选聘范围:全市初中相应学科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三)高中段 1. 选聘岗位:数学、化学学科教研员各1名。 2. 选聘范围:全市高中相应学科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的教师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女不限,年龄均需45 周岁(1972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教学研究工作,责任心强;近五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八年(含)以上一线教学经历,近五年至少教过一届相应学段毕业班;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近五年担任过学校领导岗位或备课组长等管理经历,或近五年获得过烟台市及以上相应学科优质课(现场赛)证书。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在本市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近5年教师业务知识测试均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具有丰富的教学教研实践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主持或参与课题,有独自撰稿成文能力;能熟练运用网络媒体等现代电子技术;普通话水平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等级要求。
三、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学校于7月 14日前召开相关学科教师会议,宣读本通知;拟参加选聘的教师填写《申报表》(附件),与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学校;各校要指派专人认真按照选聘条件要求,审查推荐对象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推荐。 2.送报材料:《申报表》经学校审查盖章后,再由推荐对象本人于7月17 日到教体局教研室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蓬莱市公开选聘教研员申报表》1 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证明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6)任教毕业班证明及岗位证明由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 3.资格审查:由教学研究室、政工科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业务考核:进行面试、笔试两项考核,各100分;考核结束后,按 1:1 权重合成总分,满分100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现场抽取课题备课30分钟,现场说课15分钟。 (2)笔试:业务知识测试(包括教育科研基本理论、国家新课程改革以及教学研究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时间为 90 分钟(高中数学120分钟)。 5.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 2 名进行考察。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局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教研员的通知 点击下载>>> 蓬莱市公开选聘教研员申报表.xlsx 蓬莱市教学研究室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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