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35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4、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曾被单位辞退或除名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要求及招聘名额 每人限报1项,对应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与招聘人数的3:1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同时等额增加“其他专业”招聘人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专业,考生可改报“其他专业”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采用100分制,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体检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行考核考察,体检考核合格,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考察环节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后待遇 此次聘用的人员为专职辅导员,按人事代理待遇执行,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职级认定和晋升按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和晋升办法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4号教学楼A座212房间) 报名申请受理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请妥善保管。 3、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4、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报名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横向复印)、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横向复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提交本人1吋证件照2张以备办理笔试准考证。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实资格不符或不实,随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笔试及后续相关事项,均通过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发布,请注意关注。 联系电话:0374-2270911(周一至周五咨询) 原标题: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点击下载>>>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及专业要求及招聘名额.doc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201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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