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解决城区中小学教师缺编缺岗问题,根据《明光市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办法》(明教人[2013]119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明光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公开选调80名教师进城任教,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绩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80名(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与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编制现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且正式录用(含正式调入)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满5周年(2012年秋季开学及之前经明光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上岗任教)。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明光职高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学科不符的,须取得滁州市教体局和滁州市人社局批准举办的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书。 5、报考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为农村小学在编教师,报考选调城区初中和明光职高教师岗位人员须为农村中学在编教师。 6、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完成2014年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 员。 3、2014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等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7月18日起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先锋网、明光市教育体育局网、明光市人社局网站(以下合称网站)公告。实行条件、程序、岗位、标准、结果公开。 (二)报名 1、2017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教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教体局人事与师资股现场报名,非本学科的还须提交相关学科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书。咨询电话:8153630、8151525。 2、报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填写《明光市2017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从附件点击下载)。 3、提交近期本人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反面注明姓名、报考学段、学科),缴纳笔试费用。 4、提供考绩加分的原件和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5、提供编制关系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编证明、任教年限证明、任教学段学科证明、2014-2016年度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证明和加分因素证明(附件2为证明材料的统一格式),证明材料须由经办人和校长认真审核后签名确认并盖学校公章。 6、每人限报1个岗位。 7、2017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教体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8、报考人数与岗位指标数比例应等于或超过2:1,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选调岗位计划。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本选调岗位,原报考人员允许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时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 1、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 2、地点: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考试时间和分值: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本次考试委托外地有关单位命题、制卷、阅卷、评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费45元(收费标准依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示。 6、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登记查分时间和地点于笔试成绩公示后在网站通知,查分结果如与原公示笔试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 7、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选调。 (四)加分因素 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加5分;获得省、市、县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分别加4、3、2分;获得省、市、县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分别加3、2、1分。 2、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承担并完成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脱离原工作岗位一年及以上的支教任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员给予加分。其中,到新疆、四川、西藏等边远地区支教的加10分,到安徽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的加2分。 以上荣誉和支教加分只加最高的1次。 3、教龄加分。录用或调入在明光市公办中小学任教满6周年及以上的,给予加分。从第6年起,每周年加0.1分。教龄计算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报考人员的加分因素和分值在网站公示。 (五)面试 1、按各学段学科的“笔试成绩×30%+加分因素”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各岗位选调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 3、面试内容:各学段高年级下学期教材。 4、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网站公告。 (六)选调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加分因素+面试成绩×70%的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考察 总成绩在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加分因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 (八)选调 考察合格,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者予以选调。拟选调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学科指标范围内填报志愿、选择学校。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加分因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填报志愿择校时间、地点在网站通知。本次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相关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的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 (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教师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以后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监察局举报中心8022013、教体局监察室8158442。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153630(明光市教体局人事与师资股)。 附件: file:///C:/Users/GT16S34/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5D1F.tmp.png1.明光市2017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 file:///C:/Users/GT16S34/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5D30.tmp.png2.2017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考证明 file:///C:/Users/GT16S34/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5D31.tmp.png3.明光市2017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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