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华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我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非在编)100名,服务偏远及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人事代理。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幼教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应具有与报考学科、层次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4、年龄在27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考: ①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②曾被开除学籍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⑤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⑥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xhqedu.gov.cn)上发布招聘简章,上述网站是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 1.网上报名:2017年7月29日8:00至7月31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xhqedu.gov.cn),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平顶山市体育路中段)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考生本人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人手签的诚信承诺书。 4.缴费与指纹、图像采集: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考费 60元。在确认现场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平顶山市体育路中段)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 5.报考岗位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 (三)笔试加分 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提交《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笔试成绩加5分(若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须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加分材料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提供不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分学科确定面试人选。若低于此比例,经新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比例不能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须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2份(A4纸)。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学科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和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新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在编)。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新华区人社局、新华区教体局监察法规股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375-2190189 本《招聘简章》由新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071095 0375-4887388 原标题: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1-4.docx 1、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4、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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