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园发展的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组织任命或招聘的区属国有公司员工。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新聘专任教师1名、新聘保健人员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龙泉驿区义和小学校(黄土镇洪福村二三组) (二)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过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登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上岗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由我园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我园的一个岗位,且不得在我区其他幼儿园进行重复报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在公开招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我园。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考试通知书》。 (二)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成绩公布:考试实行现场打分,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分数。 六、体检及政审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宜由我园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园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程序 (一)聘用。2017年8月2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到我园办理聘用手续。未经我园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试用。我园公开招聘的教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与我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审计监察科,电话:028-84862738。 学校咨询电话:028-84899146、15002844629 附件:2017年龙泉驿区义和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岗位及条件 龙泉驿区义和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附件:2017年龙泉驿区义和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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