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为加强关岭自治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关岭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15名。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一)招聘人数:115名。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7年6月20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7年6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经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四)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5.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县招聘办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五)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现场报名收费处缴纳100元考务费(关岭县户籍已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凭县扶贫办证明免缴考务费)。未缴费人员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注: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发票方能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持有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亲笔委托书及缴费发票方可领取。)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笔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考试参考人员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1.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报考校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以上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考场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按加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公示 (一)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止2017年6月20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7年6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工作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 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37229284(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岭自治县监察局) 附件:1.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3.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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