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因工作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且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应聘人员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6年7月27日至1999年7月27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10日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附下列资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复印件;(3)岗位要求的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4)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将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engzhichu2005@163.com(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学历+专业"的格式发个人简历至邮箱),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经学院初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学院政治部将用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309办公室 资格复审时请务必带上报名登记表及以上各类证件的原件。 (三)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 笔试、面试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1.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学院最终决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参照学院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执行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38-2504526 咨询电话: 0838-2514189 0838-2514186 13890261810 原标题: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017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doc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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