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介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招聘200名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实施,实行岗位工资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总数200人,学科及名额如下: 语文60人、数学70人、英语30人、音乐10人、体育10人、美术10人、科学10人。 三、招聘条件: 1、限介休户籍; 2、思想品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要求。 4、资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要求: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在本市中小学有一学期以上教学经历的人员可放宽到1982年7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5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2.报名地点:介休市职业中学 3.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本人现场报名。 (1) 报名时持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从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jiexiu.gov.cn并由本人填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 (2) 1987年7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需提供介休市中小学校出具的教学经历证明。 未领取相关证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教师资格证证明(须加盖学籍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要对所提供的各类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应达到2:1,如部分岗位出现不达规定比例时,经研究后将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5.2017年8月9日持缴费凭证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介休市职业中学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专业课》: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内容(占笔试成绩的90%);《公共课》:大专教育学、心理学内容(占笔试成绩的10%)。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内容: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讲小学四年级现行教材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办法,独立备课60分钟,讲课10分钟。讲课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试教学理念、教师素养、教学方法和组织教学能力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 报考者填写政治审查考察表并加注有关部门的意见。对所有拟聘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对报考者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一经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资格复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学期。试用期内,不胜任者由教科局与劳动派遣公司联系予以解除合同。 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合同约定按介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聘用人员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后,学校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劳务派遣机构及教育部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批准,劳务派遣机构可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续派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4-7281534 监督电话: 0354-7281214 0354-722862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介休市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招聘领导组。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7年介休市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介休市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招聘报名表.xls 介休市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招聘领导组 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