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2017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7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专业教师30名,辅导员10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17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报考专业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辅导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报考专业教师年龄35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考辅导员年龄原则为35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7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 6.已招聘,并在三年聘期内的特岗教师;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在读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8.现役军人; 9.自本人报名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xpec.edu.cn),点击首页公告栏,下载《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报考专业教师岗位发送至nxpecjs@163.com邮箱,报考辅导员岗位发送至nxpecfdy@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17年 7月28日9:00至8月6日18: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2017年8月7日上午9:00开始进行资格审查,地点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河校区图书馆五楼会议室。报考者携带报名登记表(贴照片)、资格审核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的认定书(学信网查询)、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两寸白底照片两张,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专业教师岗位领取面试准考证,辅导员岗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专业教师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直接进入面试。报考辅导员岗位笔试,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的,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意见,报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及专业知识,总分值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学校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四)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第二天在学校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以短信及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报考者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六、面试 (一)面试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编制委员会、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及网站、短信电话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采取说课试讲方式进行,由所报岗位专业面试小组进行面试。每个面试小组评委不得少于7人,由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专家库中按专业分类抽取。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委托自治区干部疗养院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教育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四)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学校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本次招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及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等岗位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要求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学校网站公开发布的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15309585663 杨老师,13639581268 金老师 举报电话:0951-4772077 原标题:2017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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