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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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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5: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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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全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保宁门东街130号(原城北东街130号)

3.学院性质及主要职能: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我院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8月2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8月2日-8月11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版1份,《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1份。

注1:《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电子版(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注2:《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xjdxyrsc@163.com)。

注3:交与电子版同底(红底免冠)照片3张。

②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④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⑤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的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填报信息等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参加应聘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告知本人。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教育厅、人社厅。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2)专技(教师岗)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专技(辅导员岗)笔试内容为①公共部分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以及《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等占60%,②其它部分为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占40%;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教师岗)考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教育厅、人社厅。

(1)面试由5至9名专家组成(学院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课堂能力测试(占6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40%)两个环节进行。课堂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学校指定,时间为15分钟左右,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为8分钟左右,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4)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5)面试全程录像。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注:学院对健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将应事先在招聘公告中说明。)。体检统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学院采用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以学院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九、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和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监督举报电话:0355-2618816、2618818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招聘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主社 李向东

副组长:仝晓慧 杨祥成 宋志平

成 员:李河水 申晨霞 赵成法 沈冠娟

(二)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联系人:赵成法,联系电话:13453577634、0355-2618818(办)

十一、报名咨询及其他事项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靳老师 李老师、赵老师

咨询电话:0355—2618819 2618818

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sxjdxy.org/jlhzc/index.jhtml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保宁门东街130号

原标题: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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