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区教育局决定通过考试方式进行选调。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指标和报考条件 (一)选调指标:共计3名。 (二)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法》、《会计法》和《中小学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南康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教师。 三、报名 (一)时间:2017年8月4日至8月6日17:00止。 (二)地点:南康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 (三)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南康区选调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考试申请表(见附件1)。 3.准考证及存根(见附件2)。 (四)准考证发放:2017年8月10日(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到会计核算中 心领取)。 四、考试 (一)时间: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地点:南康区第六中学 (三)内容:会计基础和实务、会计电算化知识、会计法律法规等。 (四)分数:考试卷面分100分。 (五)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各类电脑或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五、选调办法 1.确定政审考察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数相同则会计职称高者 优先,按选调指标1:2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如参考人数少于入闱政审人数,则参考人员 一并进入政审考察,并根据政审考察情况录用。 2.公示和政审。对考生成绩在教育局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对入闱政审人 员进行考察政审。 3.确定拟选调人员。区教育局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教育局公示栏中 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有关事项 1.在公示期内,如对拟选调人员有疑义,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7- 6646201(教育会计核算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公示无疑义后办理录用手续。凭区教育局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单位 报到上班。 3.本次选调的财务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则退回 原单位工作。 4.报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本方案其他规定的。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地址:区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7-6646201,13879747270,0797-6646561。 联 系 人:张建平 网 址:南康教育网(www.nkjy.com)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财务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南康区选调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南康区选调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考试申请表.doc 2017年南康区选调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准考证及存根.doc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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