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纳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纳改领﹝2017﹞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高中缺科教师进行考调补充,为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学校学科缺额情况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按考调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高中教师40人。具体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纳雍县2017年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县级学校以外符合考调条件的县内在职在编教师。 (二)考调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参加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4.《职位一览表》规定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近五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 四、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方案发布:《纳雍县2017年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实施方案》于2017年8月3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纳雍县第五中学。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的《纳雍县2017年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报名结束后,由纳雍县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整体情况及调整(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如职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达不到3:1,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 若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本人不愿改报职位的,取消报考资格,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其所交报名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纳雍县第五中学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20%。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察 按照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职位不予递补。
考察时应填写《2017年考调高中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考调高中教师征求意见函》。 (六)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纳雍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城区相关学校任教,并将考察有关材料、《2017年考调高中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考调高中教师征求意见函》、《增员审批表》统一送县人社局审核,行文调动。 放弃调动者以及调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考调学校报到的,由纳雍县教育局调整到原工作乡(镇、街道)其他缺编学校工作,2017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考调到城区高中缺科教师须在考调学校服务满五年方能申请调动(经组织安排调整的除外)。 调动后根据考调学校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晓鹏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敖登雪(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 坤(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马 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阮 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国霖(县委办主任) 邓 敏(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 燕(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 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陈祥海(县教育局局长) 彭云枫(县法制办主任) 田维国(县外事侨务办主任) 王 勇(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安学(县编委办副主任) 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袁明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蒙 莉(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陈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蒙莉二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考调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文件规定,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6723(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七、本方案由纳雍县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纳雍县2017年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纳雍县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职位一览表 纳雍县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纳雍县考调高中教师调动审批表 纳雍县考调高中教师征求意见函 纳雍县考调城区高中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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