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携带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719室(县政务中心7楼)。 联系人:王旭辉联系电话:0555-4313588。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6-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写一份800字左右文字材料,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登记为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人员如自动放弃或不按期到位的,依分数高低替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4100元/年(含保险)。其他方面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有关事宜 (一)此次招聘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4313588(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5-4958038(含山县第三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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