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纳税人权益,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常州地税局拟向本市范围内专业人士招聘纳税人保护官4名。
一、纳税人保护官主要职责
以公正超然的第三人立场,参与本市范围内纳税争议的沟通与协调;监督税务机关税收执法与服务的过程与环节,提出改善税务制度及程序的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研拟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政策,提出改进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建议。
二、招聘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税法、税收、会计等专业教学与研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熟悉税收业务,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并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3、熟悉税法,从事司法工作十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5日。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cz12366@qq.com邮件题目命名为姓名+纳税人保护官应聘。
五、录用流程
根据报名情况以适当方式择优录用,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一年一聘。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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