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源县教师调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教发[2016] 15号)精神,经教育局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县城县直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资格准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 富源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岗位 (一)富源县第七中学遴选28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4人、英语4人、政治1人、历史3人、地理2人、生物3人、信息技术2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二)中安小学遴选10人。其中语文5 人,数学2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富源县第七中学的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10日),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近2年(2016年、2017年)教学成绩连续在乡镇、街道内或县直学校校内同级同科前5名,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报考中安小学的教师须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10日),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近2年(2016年、2017年)教学成绩连续在乡镇、街道内或县直学校校内同级同科前5名,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教学成绩证明,填写《富源县2017年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近期半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 (2)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1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 (3)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富源县2017年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各种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能开考。 (六)遴选方式 1、遴选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教育局组织人社科领取准考证。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内容及分值:试卷按初中、小学两个层次命题,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法技能》满分30分。
(七)加分 1、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县委、政府及其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骨干教师、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此项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加分计算)。 2、参加教学竞赛(优质课、公开课)获省级一等奖的加3分,获二等奖的加2分,获市级一等奖的加2分,获二等奖的加1.5分,获县级一等奖的加1分,获二等奖的加0.5分(此项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加分计算)。 3、省(部)级、市级、县级学科带头人分别加3、2、1分(此项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加分计算)。 4、夫妻分居或照顾父母报考的加2分。夫妻分居是指夫或妻一方在县城规划区内工作或定居在县城规划区内,由夫或妻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照顾父母是指父母双方年满60岁或一方满65岁且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父母在县城规划区内居住,由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此项不重复加分)。 加分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审核认定后,上报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核并公示无误后给予加分。以上4项实行累计加分。 (八)拟遴选人员公示 本人笔试成绩与加分的和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还相同,则《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则《教法技能》高的优先;若《教法技能》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按1:1确定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 因某一岗位拟遴选人员资格被取消或放弃参加遴选,可从本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考试: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的,履职考核有1年考核为“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的。 原标题:富源县教育局关于遴选县城县直学校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富源县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富源县教育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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