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我县教师总体缺编,解决学科结构性缺员的突出问题,进而建立长期稳定的教师队伍,扎实推动“双高双普”合格县创建工作,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一批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充实到我县农村高中、初中、小学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蓝田县以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选调教师20人,具体选调岗位见《蓝田县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为除具有蓝田县生源、蓝田县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7年7月31日)、父母(配偶)在蓝田县生活或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表1);
3.具有三级及以上职称;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身体健康;
6.有志到蓝田县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遵纪守法;
7.年龄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8.父母或配偶的居住或工作证明;
9.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五年内不得调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振兴计划、特岗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6.身体状况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五、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实施。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通过蓝田人民政府网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选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
2017年 8月9日— 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