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配强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文教卫党委决定选调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园长、副园长各1名。 二、选调范围 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须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资格条件 (一)园长人选 1.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中小学校工作满5年(工作年限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止)。 3.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力及管理水平。 (二)副园长人选 1.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中小学校工作满3年(工作年限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止)。 3.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力及管理水平。 四、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核、研究决定、公示、聘任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公布选调的职位、报名条件、报名方式、选调程序等。 2、报名。报名工作由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调办”)统一组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须填写《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选调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撰写20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1份,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简历、特长、工作成绩、岗位设想等。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 8月7日- 8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绿装大厦三楼教研室(二)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553-5841746 3.资格审查。选调办对所有报名人员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对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 4.考试。考试形式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管理素养、工作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组织考核。每一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确定组织考核对象(有并列情况的同时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选调办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考核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束后,考核情况报文教卫党委。 6.研究决定。文教卫党委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7.公示。对拟任命人选进行公示。 8.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9.任职谈话。由文教卫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提出要求。 五、工作监督 本次选调上岗工作,由经开区监察室全程监督。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3-58465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调办负责解释。选调办办公地点设在管委会5楼社会事业局(三),联系电话:0553-5849271。 原标题: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选调有关事项的公告 点击下载>>> 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选调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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