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学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本学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学区幼儿园2017年计划招聘教师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师范类专业。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⑶经政府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⑷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学校(中职学校)非应届毕业生;⑸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至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时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绰庙中心小学(联系方式:18856582418、18315580109)。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
①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②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方式:以本学区为单位,按本学区各幼儿园招聘岗位总数采用集中报名方式。
5、资格审查:由本学区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的,采取笔试方式招聘;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科目为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两科:
(1)专业理论:主要内容包括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专业知识:主要为部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所确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等,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