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书记员20名,其中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书记员2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除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书记员要求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计算机类外,其它不受专业限制; 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1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17︰30)。报名地点: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永州市零陵区宗元路1号,市检察院办公楼五楼政治部)。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相片2张; ④本人签名且贴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将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能力)。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5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请考生于8月22日到市检察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因个人错过领取准考证时间而未能参加笔试,由个人负责。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操作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为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应当说明并保证未建立其他劳动关系、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如有隐瞒或欺骗行为情况致前用人单位追诉的,应承担报考不实的法律责任。 在试用期间发生《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招聘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基本待遇 所聘人员为本院临聘人员,不占编制。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绩效工资约1000元。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6370100。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9日 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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