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发展和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招聘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外工作人员5名。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再按照考试的总成绩,从本次参考人员中,择优招录若干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限青田县户籍社会人员,以2017年8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招聘对象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提供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5日到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办公室(青田县粮食大厦)现场报名。 2.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实行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选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总人数不足20人的(包括20人),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3.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经考察,择优录取;若考察对象均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将不予录取,将从总成绩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4.讨论决定与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8-6839036。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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