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解决各乡镇幼儿园专任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提升农村幼儿园专任教师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和构建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学前教育的保障措施,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招聘人数 全县农村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26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彭阳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采取模拟教学和技能测试方式;模拟教学内容为幼儿园教材中的所有内容;技能测试内容为弹琴、唱歌、简笔画及舞蹈(均为幼儿园教材中的曲目和内容),其中弹琴为必测内容,其它三项抽签确定一项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教学占65%、技能测试占35%,面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3.录用:按“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由高分到低分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10日在彭阳政务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2017年8月15日至16日在彭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劳资股报名(每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54-7012521 (三)笔试。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县三小。笔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参加笔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于18日上午8时30分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四)面试。面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拟确定面试人员于2017年8月19日上午7时前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统一在县第三幼儿园集中抽签,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人选。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总分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1、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对在体检和复检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者将严肃查处。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资格的,从参加测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体检时间:2017年8月20日。体检地点:彭阳县中医院。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阳政务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并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测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八)聘用。所有聘用的幼儿园专任教师全部安排到农村幼儿园工作。拟聘用人员根据农村幼儿园岗位需求,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由教体局直接分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一)招聘的26名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第一学年每人每月按1500元发放,第二学年经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按1750元发放,第三学年经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按2000元发放。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从第四年开始,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每人每年按2.7万元发放。 (二)以上人员工资待遇中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彭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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