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工作活力、提高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部开展中小学校长职位竞聘。根据《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05〕30号)及《桂阳县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桂教发〔2008〕1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本竞聘方案。 一、竞聘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服从组织安排原则。 二、竞聘校长职位 (一)城区股级初中校长职位2个; (二)农村股级初中校长职位4个; (三)城区股级小学校长职位1个。 三、报名条件及范围 (一)竞聘报名范围 1.科级学校任职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或股级学校任职三年及以上的支书、副校长、纪检委员、工会主席;或教育局机关工作三年及以上干部;或2008年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后备干部。任职及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 (二)竞聘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民主,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工作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3.符合竞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参加竞聘年龄要求为:竞聘人员为男性的,年龄在46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竞聘人员为女性的,年龄在44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2)竞聘城区股级初中校长职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竞聘农村股级初中校长职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竞聘城区股级小学校长职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不得参加竞聘的情形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等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现任校长不参加本次竞聘。 四、竞聘程序及办法 竞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竞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2.报名地点:教育局271小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携带①《竞聘申请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科级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任命文件,或股级学校支书、副校长、纪检委员、工会主席任命文件,或教育局机关干部工作三年及以上的教育局原始依据证明材料;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学校和姓名)。 (二)资格审查 1.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根据竞聘条件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 2.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 3︰00-6︰00)到教育局271小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桂阳县士杰学校教学楼 3.笔试内容:按不同职位分别制卷。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管理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同职位竞聘职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5.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于2017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 3︰00-6︰00)到教育局271小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竞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21日 2.面试地点:桂阳一中科学馆二楼会议室 3.面试形式及内容。根据职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竞聘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职位的匹配度。一是竞聘演说,题目为《我如何当一名好校长》,竞聘演说时间为5分钟。二是现场答辩。由竞聘人员现场回答评委提问,限时3分钟。 4.面试命题。面试当天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评委现场命制。 5.面试评委。面试评委由县教育局抽取相关专家组成。由县教育局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 6.面试评分幅度。评委根据竞聘演说及现场回答提问情况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评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0分,起评分为75分,即在75—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能力素质不能胜任竞聘职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竞聘人员面试评分在75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7.面试成绩。统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后,即为竞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同职位竞聘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竞聘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拟聘人员确定 由县教育局党委根据竞聘总成绩排名,并结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及职位。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论及县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职位的人员名单,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教育局党委审定。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行文任命。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党委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由卢和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被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工作纪律 1.各学校要传达贯彻好本次竞聘的相关精神。 2.参与竞聘人员要做到诚信竞聘、阳光竞聘,不得伪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不得拉拢或贿赂工作人员,不得诽谤、诬告他人。 3.竞聘工作要依法依规,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秉公办事、严守机密,严禁借竞聘之机打击报复、循私舞弊。 4.竞聘工作将邀请县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0735-4470107 监督电话:0735-4470110 原标题:关于印发《2017年桂阳县中小学校长职位竞聘方案》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7年中小学校长职位竞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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