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县政府研究批准,县教育局决定在农村公办学校(含王文中学、留各庄中学、第一职业中学)择优为县二中高中部、第一幼儿园公开选拔30名教师。 一、选拔岗位 本次选拔教师共计30名。其中县二中高中部15名,包括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3名,化学1名,生物2名,历史1名,政治1名,地理2名;第一幼儿园教师15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县农村公办学校及王文中学、留各庄中学、第一职业中学在职在岗教师,包括教育系统内部借调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 2、报考高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高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应具备中师、中专以上学历。 4、报考高中教师,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需具备幼师资格证或是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5、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三、组织报名 1、时间:8月10日—8月12日。 2、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等原件、复印件;所在学校和教办室盖章、校长签字的调动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4、领取准考证:8月17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选拔程序 报考高中、幼儿教师均须进行笔试,高中教师须面试,幼儿教师不须面试。选拔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需求职位数,按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名单。 1、笔试(8月18日上午8:30-10:30) 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百分制);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知识占80%,教育教学理论占20%)。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命题、阅卷。高中教师笔试成绩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幼儿教师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序,直接确定人选。8月18日下午4:0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考点公布。 2、面试(8月19日8:00-19:00) 面试包括说课、答辩两项(百分制)。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现行教材,时间15分钟,分值80分;答辩为教育教学理论,时间5分钟,分值20分。面试所需教材由报考人员自备。面试按报考专业分组进行,由外地评委临时按教材命题,报考人员抽取试题后准备20分钟,即到考场说课(15分钟),然后答辩(5分钟),共计20分钟。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给分采取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 3、录用。公开选拔办公室将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汇总,按成绩排名上报县教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并列,依次按照初始学历高者优先、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者优先、取得市级以上优质课且等级高者优先、取得县处级以上荣誉称号且等级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核算。 4、公示。将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316-5523500。 5、上报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审批。 五、其他要求 1、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 2、录用人员调动到新单位后,如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原因无法聘用,应服从相关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