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8月1日之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7、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 8、无计划外生育行为。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3日9:00至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考者携带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 4、报名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D215)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9月2日在九江市人事考试人才培训基地(原市技工学校,九龙街青竹路6号)。 2、面试准考证:2017年8月31日9:00-17:00,在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D314领取。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考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4、面试成绩的公布: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6、资格复审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职位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人员。因面试成绩相同拟入闱人数超过1人时,进行加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入闱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1、由市人社局对拟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入闱人员需持以下相关证明及证件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个人档案;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县级人社部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明。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闱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五)考核 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人事科:8211575 附件:1、招聘职位表 2、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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