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市人社发〔2017〕36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受各招聘部门的委托,我中心将组织实施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总工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潇河流域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文化局、市艺术学校、晋中广播电视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19个部门所属的34个事业单位,共计招聘63人。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等信息详见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各招聘部门(单位)发布。报考人员在2017年8月15日后可以通过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咨询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问题时,请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 咨询报名网络技术问题请联系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4-3075693。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sxjz.hrss.gov.cn(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程序为: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写《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二)资格初审 时间:8月25日9:00至8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8月29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8月29日17:00至8月30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三)报名确认 时间:8月25日9:00至8月3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交费办法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7:00。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8月30日至31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确认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9月20日至9月22日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9月20日--22日登陆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