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二、考调岗位 公开考调初级中学教师36名、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24名,共105名。详见《金沙县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和《金沙县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 此次考调按学段分学科报名,考试后按成绩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 三、报考条件 (一)金沙县内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初级中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是在编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报考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五)在金沙县内任教三年及以上(2014年8月15日前任教,含当日) (六)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中职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此次设岗学校和鼓场街道辖区内的在编教师; 2.新招聘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十二五”继续教育和“双新”(新课标、新教材)考试及各类培训测试不合格的; 5. 学科教学成绩近三年(2014-2015、2015-2016、2016-2017学年)有两年位列全县同类学校后五位的; 6.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7.2015年以来师德师风、教学工作、支教交流学习在县主管部门有不良记录备案的; 8.2015年以来年度病假累计超过9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旷课)累计超过5天的; 9.根据规定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选岗、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考调信息于2017年8月15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金沙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
4.报名要求: (1)考生自行下载《金沙县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5.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若出现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姓名不相符的,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6.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每个学段学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数须达2: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考调计划取消的,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考调职位。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及分值:笔试(100分)。 2.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考生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五)公示 根据各学段学科岗位考调计划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岗对象。如某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选岗对象。选岗对象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岗对象,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如选岗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后若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或因资格审查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取消考调资格的,顺延递补。 (七)调动审批 选岗后拟调人员和学校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纪律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七、本实施方案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金沙县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金沙县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一览表 金沙县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分学校岗位计划表 金沙县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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